刑事诉讼部
【业务范围】
(一) 辩护人
1、 在侦查阶段:
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,会见犯罪嫌疑人 ,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代理申诉和控告;
2、 审查起诉阶段:
为犯罪嫌疑人辩护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,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,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,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;
3、 审判阶段:
为被告人辩护,在一审、二审过程中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,调查和收集证据,参加法庭审理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;
4、 死刑复核阶段:
为被告人辩护,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,调查和收集证据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;
(二) 诉讼代理人
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、审判阶段接受被害人家属或本人的委托,为受害人担任诉讼代理人、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,调查取证、出庭应诉。
(三) 在自诉案件中,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。
(四) 接受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,进行职务犯罪预防、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。
了解更多详情 请拨打咨询电话022-24137779,18902110795